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对考生思想品德的考……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对考生思想品德的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学术学位侧重考查学术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侧重考查专业基础和实践能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录取工作。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和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全程监督监察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招生学院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复试工作专家组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监督、考核和资格审核。
三、复试资格与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划定统一复试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经审核后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符合免初试条件的考生,经审核可直接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可采取现场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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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实验或实践操作(100分),侧重专业知识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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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200分),含综合面试(15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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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由各学院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共同组织。
五、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于3月22日-24日完成,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20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各学院通知。考生须按学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学籍证明、专项计划证明、定向就业证明(非全日制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诚信承诺书等。
六、成绩计算与录取
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各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复试总分低于满分60%者、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思想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等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
所有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须达到调出及调入专业国家线及我校复试线,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报考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可在7个相关专业内调剂。非全日制调剂考生须提交定向就业相关证明。
八、其他事项
体检统一在入学时进行,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复试费为100元/人,一经缴纳不予退还。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
申诉与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027-59752000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7-597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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