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
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2025年复试分数线。学校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实行破格复试。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在普通计划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低20分,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形式与时间安排
我校2025年复试可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形式及时间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复试工作预计于3月下旬至4月下旬进行。
选择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并完成报备。入校时须刷验身份证(泉州校区由正大门进入,厦门校区由南大门进入),如遇刷卡异常,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经门卫核对纸质名单后入校。
三、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严格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未通过审查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材料提交
考生须按招生学院通知的时间与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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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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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填写并密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档案或工作单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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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往届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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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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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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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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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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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自述、成绩单、外语或计算机证书等。
未完成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及录取。
(三)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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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可采取笔试、面试或实践技能考核等形式,具体由各学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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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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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须在复试中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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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诚信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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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两周内)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逾期或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相关文件执行。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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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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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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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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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专业学位之间可互相调剂,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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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须符合相应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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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亦不可调入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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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条件。
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须知悉:学费较高、无奖助学金、不提供住宿、不转接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毕业证书标注“非全日制”。
(二)调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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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通过学院官网或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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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者通过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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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在系统中确认,并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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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结束后,学院择优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
(三)其他说明
所有调剂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无效。已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权重一般为30%–50%,具体由学院公布。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 100 × 初试权重 + 复试成绩(百分制取整)× 复试权重,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二)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成后,再开展调剂考生录取。
(三)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单科成绩、复试成绩等顺序择优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单位问题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咨询与监督
各学院复试、调剂、录取信息均通过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学院联系方式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如发现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向校纪检监察室或研究生院反映: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5-2269367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邮箱:jjh@hqu.edu.cn
研究生院电话:0592-6161279(工作时间同上)
邮箱:hdyzb@hqu.edu.cn
七、其他说明
(一)我校不收取复试费。
(二)考生应诚信应试,不得泄露复试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所有通知均通过官方渠道送达,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的,责任自负。
八、本办法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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