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
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强化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调剂及录取全流程组织与管理,做到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到位,切实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坚持科学选拔,提升生源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才兼备;优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人才分类选拔机制,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强化复试综合评价,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坚持以生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准确发布复试、调剂及录取相关信息,畅通考生咨询与沟通渠道,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及监督工作,并下设相应工作组具体执行。
(二)学院根据需要设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成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考生身份核验、流程协调等工作。
(三)校院两级监察工作组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巡查,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纪律执行情况实施重点监督。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数120%),可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数150%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
-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参照报考专业A类国家线总分降16分划定,不设单科线。
-
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复试分数标准和选拔要求。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
所有专业均采取现场复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
-
复试重点考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
外语考核侧重听力与口语,可包括专业英语,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考试形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所有考生复试前须按要求完成在线心理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构成如下: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50%、外语水平占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初试权重60%,复试权重40%。具体计算公式为:
-
初试满分500:总成绩 = (初试总分/5)×0.6 + 复试成绩×0.4
-
初试满分300:总成绩 = (初试总分/3)×0.6 + 复试成绩×0.4
-
(五)体检安排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录取结果公布后一周内,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附有明确结论的体检报告原件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相关部委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
(一)复试前考生须按学校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未通过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复试内容严禁外泄,违者按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学校采用人证识别及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及调剂专业报考条件;
-
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专业A类国家线及我校调入专业复试线;
-
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
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考生调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到普通计划须达到相应国家线,普通计划考生调剂到该专项计划须符合我校要求,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所有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每次系统开放不少于12小时,对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三)调剂流程包括:学院发布缺额信息→考生填报志愿→学院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复试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取办法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
加试科目不合格;
-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
体检不合格。
(三)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定向与非定向。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生。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单位意向书并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录取期间不得修改,资格不符者不予录取。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五)应届毕业生及届时可毕业的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或留服认证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新生可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七、信息公示与咨询申诉
(一)复试、调剂、录取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院官网及全国调剂系统及时发布。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ggxy.hznu.edu.cn/zsjy/zsxx/
(二)咨询与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71-28865226
邮箱:guiquansong@163.com
申诉受理:公共管理学院纪委
电话:0571-28867053
邮箱:qianshan051@126.com
八、其他事项
(一)学校及学院通过研招网、官网、公告、电话、邮件、短信等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信息均视为送达,考生须自行关注并承担因个人疏忽造成的后果。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若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本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还没有评论呢,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