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相关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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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保障复试过程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精准实施、严格管理,稳妥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依据……

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保障复试过程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精准实施、严格管理,稳妥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4〕4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与监督,审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巡查各学院及学科复试现场,统筹协调全校复试录取事宜。

2.设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全程监督,加强对关键环节的巡视与检查,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承担复试录取日常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安全保障部等职能部门,保障复试期间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4.各招生学院应成立5至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和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建复试小组并开展纪律与业务培训,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材料与结果,受理并处理考生对复试结果的质疑与申诉。

5.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设立复试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可兼任),具体负责考生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工作。

二、调剂复试基本原则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标准,提升选拔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吸引更多优秀生源。各专业应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

2.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等不同类型招生专业应分类组织复试。

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加分。具体加分项目及条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考生须按规定在报名时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政策,加分不累计。

4.所有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5.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6.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调出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我校分数线(包括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7.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一致,具体以调剂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8.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成绩达到相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上述专业间调剂,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为该专业的考生,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

9.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10.我校调剂工作预计于4月8日正式开始,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及招生计划确定调剂轮次与时间安排,并适时调整生源不足专业的计划。每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体信息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11.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须在学校发出复试或待录取通知后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状态一经确认,不予变更。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调剂复试统一采取线上双机位模式进行。考生需按要求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具体安排见各学院实施细则。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

四、成绩计算与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考核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中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60分,思想政治考核30分。复试总分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调剂考生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 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 = 初试总分÷5 + 复试总分÷3

  • 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 = 初试总分÷3 + 复试总分÷3
    总成绩相同者,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如确有需要,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学校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5.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不得参加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

五、复试组织与实施

1.复试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复试过程须全程记录,相关材料统一存档,严禁篡改。

2.各学院须在复试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利用人脸识别、人证比对等技术进行身份核验,严防替考和AI技术作弊。

3.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过程诚信,该承诺书存档备查。

4.各学院应实施“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提升复试工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5.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同时进行系统录屏,加强监管,杜绝舞弊。发现作弊者立即取消资格并上报处理。

6.各学院应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制定应急预案,保障线上复试安全、平稳、有序。

7.复试前须向考生详细介绍复试流程、平台使用及注意事项。

8.各学院应保持咨询电话畅通,及时回应考生疑问,做好政策解读。

六、时间安排与纪律监督

1.我校调剂复试工作计划于4月8日至4月20日进行。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洁规定,杜绝舞弊,违规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试。违规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复试录取期间设立监督电话:0451-86608729、0451-86609282、0451-86608305,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与举报。

七、其他说明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办理档案及户籍转移。

2.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均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公开,未公示考生不予录取和注册学籍。

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生院及各学院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451-86608729,各学院电话见其复试细则。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黑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

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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