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总体安排,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总体安排,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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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各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并巡视各学院及学科复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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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巡视关键环节,确保复试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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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的日常管理及具体实施,协调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安全保障部等相关部门,保障复试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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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院应成立5至7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和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组建并培训复试小组,审核复试材料与结果,处理考生对复试结果的质疑与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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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按学科(专业)设立复试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经验、较高业务水平和良好职业操守,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和记录员各1名(记录员可兼任),负责考生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与品德考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工作。
二、复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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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执行考核标准,提升选拔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各专业应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考核,可结合实际采取面试、笔试、实验等多种形式。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应及时启动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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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应分类组织复试。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政策与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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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计划数的专业可组织合格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学术学位差额比例不低于130%,专业学位不低于150%。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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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要求为:单项成绩在A类国家线线下10分以内(含),且单科与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该计划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不再享受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生源充足时按120%比例差额复试,按“初试总成绩与专业国家线总分差值”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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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考生,经审核可享受初试加分或免试政策。具体加分及免试条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考生须按规定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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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工作单位及户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须按规定申报并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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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25年招生不实行破格复试。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院和专业应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须按通知时间抵达学校,凭准考证进入校园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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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在复试面试环节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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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可包括面试、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形式,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并在实施细则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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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详见各学院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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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成绩计算与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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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考核210分(管理类联考专业含政治60分、专业150分),外语听说测试60分,思想政治考核30分。复试总分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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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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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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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按以下公式计算入学总成绩排序录取:
入学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 × 60% + 复试总分(百分制) × 40%
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与国家线差值高低及服役时间长短排序。 -
如有必要,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学校可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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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不得参加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
五、复试组织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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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复试过程须详细记录,相关材料统一存档,严禁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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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应规范设置线下复试考场和备考区,加强考场管理,维护复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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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区考生需暂存通讯设备,复试结束后立即离开,不得逗留或交谈,确保复试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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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前须严格审查考生身份及资格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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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过程诚信,承诺书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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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随机”机制(随机确定考生次序、复试组成员、复试试题),提升复试科学性与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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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加强监管,严防舞弊。发现作弊立即取消资格并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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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应保持咨询畅通,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做好政策宣传。
六、时间安排与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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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复试计划于3月14日至24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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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洁规定,杜绝舞弊,违规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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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试。违规者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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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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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期间设立监督电话: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0451-86608305,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与举报。
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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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办理档案及户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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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录取信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公示考生不予录取和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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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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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及各学院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研究生院电话: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各学院电话见其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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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黑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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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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